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二)在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切实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满足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调剂系统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
2.复试差额比例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
拟调剂人数 |
复试差额比例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5 |
1:3 |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学院将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中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院2024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的调剂志愿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
1.笔试考试:
(1)专业课(面向所有考生):笔试时间为11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专业类别)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附件4)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附件5)执行。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留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计算后的成绩,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
3.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同时进行,由各学科组成专门的英语能力测试小组单独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英语能力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英语听说测试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学院考核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流程
2024年4月12日
10:00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
10:30-12:20 笔试
13:30—15:00 英语听说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具体情况有所变动时,将根据情况提前通知。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要求与程序
(一)基本要求
我院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院招生学科(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调剂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5.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工作小组审核后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待录取通知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0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专业范围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
一志愿专业代码 |
一志愿专业名称 |
1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6 |
冶金工程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24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0859 |
土木水利 |
0877 |
纳米科学与工程 |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3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分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且采用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按照科目组合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5.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 1”、“候补 2”、“候补 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 向拟录取学院 提交《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
(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5)英语听说测试成绩不合格。
(6)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7)有违背《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他人替考、考试舞弊。
(8)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
(9)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复试费用
考生通过缴费平台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具体缴费办法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操作指南》(附件8)。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院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制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四)回避制度
所有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所有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本方案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相关附件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网下载
1.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
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有关规定
4.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张)
5.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
6.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7.青岛理工大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
8.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操作指南
9.青岛理工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