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3-29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以及《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在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四)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按考生复试答卷保存,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满足教育部2026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本次调剂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名,拟接收调剂专业:为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总分≥123分。

2.复试差额比例

我院拟调剂人数、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习方式

拟调剂人数

复试差额比例

080100

力学

——

全日制

5

1: 3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4

1:3

081400

土木工程

——

全日制

18

1:3

081500

水利工程

——

全日制

15

1:3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

全日制

9

1:3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13

1:3

085900

土木水利

01土木水利

全日制

64

1:3

02土木水利(临沂校区)

全日制

7

1: 3

03 不区分方向

非全日制

1

1:3

086100

交通运输

——

全日制

5

1:3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前及时在系统(https://yjsgl.qut.edu.cn/pp/#/examinee/master/user/44303/login)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附件,网址为https://yjsh.qut.edu.cn/info/1207/3238.htm):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我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附件)。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院2026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的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附件)。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1.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专业类别)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时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养。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

2.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复试小组由2名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组成,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测试2名专家同时打分,取平均值作为考生最终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时应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四)复试时间安排

1.调剂考生网络测试及模拟演练时间:

20264812:30-14: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按照网络远程复试要求提前备妥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网络环境以及复试场所。

2.调剂复试时间:

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20264814:30-18:30

调剂复试时间安排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及具体情况有所调整时,将提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要求与程序

(一)基本要求

我院只接收英语语种(英语一、英语二)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我院拟调剂专业的分数线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4.原初试科目与我院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数学一、二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顺向调剂。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一和英语一的学科专业,优先接收初试统考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调剂生源不足,可接收逆向调剂(例如数学二调剂至数学一)。

6.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20264800:00:00-12:00:00

3.我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照“四、(一)”中的基本要求确定考生的调剂复试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无误后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

4.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合格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接收,一旦接收不能随意解锁。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研究生处将从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20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专业范围

序号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一志愿专业代码

一志愿专业名称

1

0801

力学

0801

力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59

土木水利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35

软件工程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406

控制工程

2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9

土木水利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

3

0814

土木工程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01

力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9

土木水利

0802

机械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61

交通运输

0875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0815

水利工程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01

力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9

土木水利

0802

机械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61

交通运输

0875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5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61

交通运输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35

软件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6

0856

材料与化工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6

冶金工程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9

土木水利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

7

0859

土木水利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01

力学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9

土木水利

0802

机械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61

交通运输

0875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8

0861

交通运输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61

交通运输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35

软件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76

智能科学与技术

调剂专业范围说明:初始统考科目须包含数学(数学一或数学二);外语科目仅限英语(英语一或英语二)。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9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院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

1.不同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同一学科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分别排序。

3.同一学科专业且采用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按照科目组合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招生章程中明确按照方向招生的,按照该方向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参加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不再区分专业是否相近,也不区分原初试科目是否数学一。

6.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院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我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附件),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六、复试费用

请考生通过学校缴费平台(https://jfpt.qut.edu.cn/login.aspx)完成复试费缴纳,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姓名的首字母大写+身份证后六位(例:张三+身份证后六位190231,密码为ZS19023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各工作小组对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等涉密资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本细则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相关附件请到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网下载,网址为:https://yjsh.qut.edu.cn/info/1406/3240.htm 青岛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https://yjsh.qut.edu.cn/info/1207/3247.htm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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