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青理工研究生〔2018〕15号)规定,结合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组织实施。
(二)学院工作小组下设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审核批准的“申请-考核”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院学科“申请-考核”申请考生的审核和综合评定工作。
(三)学院成立政审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对“申请-考核”申请考生进行全过程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工作。
(四)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对“申请-考核”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选拔原则
(一)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
(二)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同时考查考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潜质,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符合程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和招生名额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导师请参阅《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名额,在满足当年硕博连读招生的情况下,不超过本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当年招生简章招生名额的70%(四舍五入取整)。
(三)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名,且占指导教师当年招生名额。
四、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申请人学历、学位和所学的学科(专业)需符合下述条件: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就读的高校学科(专业)有与所报考我院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一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且硕士毕业专业与所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英语水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2、TOFEL考试成绩75分以上。
3、GRE考试成绩295分(GMAT550分)以上。
4、雅思考试成绩5.5分以上。
5、PETS-5考试成绩60分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英语国家连续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其中第(1)~(7)项的时间范围为近五年。
(四)申请者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学术成果。近五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硕士导师)在同领域英文正式国际期刊发表过SCI三区及以上、或在国内同学科领域一级学会主办的正式期刊公开发表与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证书持有者)。
4、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或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5、在国际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全国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得最高奖励。
(五)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五、选拔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报名费不退还。
(二)提交材料。符合我校“申请-考核”制选拔条件申请者,须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http://yjsh.qtech.edu.cn/info/1043/1811.htm)要求的申请材料,于3月15日前交市北校区一号教学楼411何老师处并进行审核。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资格审核。2019年3月16日-3月18日材料审核工作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考生申请资格审核;将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至考生所填报导师签署意见,导师依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提交的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书等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申请资格。导师根据评价结果和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2推荐比例的,所有通过导师审核的考生全部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学院将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2019年3月22前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综合考核。对经研究生处复审通过的申请者,学院要充分发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点,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分别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进行综合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1、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材料综合评估占总成绩的20%。
2、初试(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学科综合能力,科目为高等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耐久性、高等土力学、结构动力学、高等钢结构,(五选二),重点考察考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笔试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学科综合考试的试卷、答卷及面试记录等作为资格考核材料,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存档备查。
参考书目;
(1)高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学:《高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学》,赵国藩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
(2)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混凝土结构耐久性与寿命预测》,牛荻涛著,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混凝土结构耐久性》,金维良著,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混凝土渗透性》,赵铁军著,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土力学:《土力学》(第2版),李广信 张丙印 于玉贞,清华大学出版社;《土力学地基基础》(第5版)陈希哲 叶菁,清华大学出版社
(4)结构动力学:《结构动力学》,刘晶波、杜修力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版
(5)高等钢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陈绍蕃主编,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三版
3、复试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创新潜质。考核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核专家组成员当场采取实名制独立对申请者面试作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包括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两部分,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专家组评定的外语水平成绩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考核进行现场记录和考核成绩,考核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存档备查。
4、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导师和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审查函调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综合成绩=材料综合评估*0.2+初试成绩*0.35+复试成绩*0.45。学院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在学校规定和“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范围内,按照学院公布“申请-考核” 制选拔具体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2019年3月28日,学院将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申请人的《青岛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七)研究生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合格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一)信息公开。“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学院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攻读我校博士资格。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五)选拔工作实行督查制度,全过程接受监管督察。
部门:监察处,电话:0532-85071099, 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532-85071223; Email:978549501@qq.com。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