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改善博士生生源结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青岛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实施办法》(青理工研究生〔2018〕15号)规定,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学科及人才培养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组织实施。
(二)学院工作小组下设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按照学校审核批准的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院学科硕博连读考生的审核和综合评定工作。
(三)学院成立政审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对硕博连读申请考生进行全过程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工作。
(四)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对硕博连读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选拔原则
(一)加强思想品德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
(二)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同时考查考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潜质,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三)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和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导师请参阅《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学院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本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当年招生简章招生名额的50%(四舍五入取整)。
(三)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1名,且占指导教师当年招生名额。
四、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无补考或重修课,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一年级本学科(专业)排名前30%。
(四)硕士就读专业应与申请博士专业相同、相近且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五)英语水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要求在425分以上。
2、TOFEL考试成绩75分以上。
3、GRE考试成绩295分(GMAT550分)以上。
4、雅思考试成绩5.5分以上。
5、PETS-5考试成绩60分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英语国家连续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其中第1~7项的时间范围为近五年)。
(六)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研究生在学期间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的国内外学术期刊正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获得国家奖学金。
3、在国际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
4、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五、选拔录取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报名费不退还。
(二)提交材料。符合我校硕博连读选拔条件申请者,须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yjsh.qtech.edu.cn/info/1043/1811.htm)要求的申请材料,于3月15日前交市北校区一号教学楼411何老师处并进行审核。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五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资格审核。2019年3月16日-3月18日材料审核工作组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考生申请资格审核,将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至考生所填报导师签署意见,导师依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及提交的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书等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申请资格。导师根据评价结果和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足1:2推荐比例的,所有通过导师审核的考生全部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学院将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2019年3月22前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综合考核。对经研究生处复审通过的申请者,学院要充分发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点,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分别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攻博期间研修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进行综合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1、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创新潜质。考核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核专家组成员当场采取实名制独立对申请者面试作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并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专家组评定的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考核须规范,要有现场记录和考核成绩,考核全过程须录音录像,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汇总后报研究生处存档备查。
2、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政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导师和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教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审查函调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综合面试时间根据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五)录取工作。对于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素质考核通过的考生,学院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面试结果,在学校规定和硕博连读招生名额范围内,按照学院公布硕博连读选拔具体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2019年3月28日,学院将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申请人的《青岛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七)研究生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合格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相关监督制度
(一)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检查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行督查制度,全过程接受监管督察。
部门:监察处,电话:0532-85071099, 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 Email:yjshk@qut.edu.cn;
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532-85071223。 Email:978549501@qq.com;
七、其他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需参加当年的博士生入学考试,但需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无须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授硕士学位。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得参加本届硕士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开始享受与统招博士研究生同样的待遇。
(五)在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由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