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发展规划处评估办公室2013年11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轮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的通知》工作安排 ( 见校园网首页http://news.qtech.edu.cn/showit.php?sessid=9c0ba8f9b04d6432aebb85ad716e29ed&articleid=25709),原定于2013年11月~2014年5月各学院在认真学习《青岛理工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实施办法》,制定详尽评估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评估办法与指标体系开展自评。今年6月提交自评报告,10月专家组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实地考察评估。因全校今年实行岗位聘任工作,故将有关工作推迟进行,现将下一步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工作安排
1. 填报数据。2014年12月25日前完成各学院的《青岛理工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数据录入年限为2013-2014学年和2013自然年(使用说明见附件1)。
2. 提交自评报告。2014年12月25日前,对照《青岛理工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实施办法》指标体系,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依托完成自评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2)。自评报告电子版发至pjb@qtech.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至发展规划处评估办公室(图书科技楼1105房间)。
3.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档案。认真学习领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1号)精神,按照《青岛理工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基础数据、支撑材料档案。
4. 专家实地考察。2015年4-5月,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院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在先期审核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基础上,到学院调取相关材料、听课、走访、座谈等,对学院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
5. 2015年6月发展规划处评估办公室汇总专家组的评估考察意见,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学校。
6. 2015年7月各学院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发展规划处评估办公室备案,并认真组织整改。
7. 2015年12月各学院上报整改总结报告。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学习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结合学院日常工作和基本条件,查缺补漏,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断加强建设和管理,把教学工作状态评估作为学院的一项常规工作长抓不懈。
2.在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期间,各学院应能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为专家组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保障。
3.各学院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本状态数据的录入,并提交自评报告。
发展规划处评估办公室电话:85071986,85071987。
发展规划处
2014.11.11
附件1 青岛理工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使用培训说明.doc
附件2 自评报告撰写要求.doc